
不利有攸往。初六剝牀以足蔑貞凶。六二剝牀以辨蔑貞凶。六三剝之无咎。六四剝牀以膚凶。六五貫魚以宮人寵无不利。上九碩果不食君子得輿小人剝廬。
卦名卦畫卦旨
剝,剝離。說文曰:「剝,裂也」,是以剝為剝裂,使物體之表層分離脫裂謂之剝。例如剝離,剝落,剝蝕等。擊打使之脫離亦謂之剝,例如《詩經.豳風》「八月剝棗」。以此引申,剝有消蝕、傷害的意思,例如剝奪,剝削。
剝卦下坤上艮,艮為山,坤為地。山上之土石崩塌而隕落於地面,有剝落之象。故以山地(䷖下坤上艮)象徵剝落。剝卦之六爻,除了上爻為陽之外,下五爻皆為陰,陽實而陰虛,此為由下而上剝蝕至極之象,僅存最後的一線陽氣。
剝卦在說剝蝕,其爻辭多有「剝」字,並多與床有關。人於健康消蝕,身體虛弱時,常需臥床,此以剝為剝蝕之意甚明。但爻辭之剝字亦涉及剝擊及剝塌,其涵義甚是豐富。
卦爻辭解讀
剝:不利有攸往。
語譯:剝卦。不利於有所前往。
解讀展開
剝卦,處於剝蝕脫離的情境中。剝,剝蝕。處剝之時,力量正在消蝕之中。此無益於往外發展,或說不鼓勵往外發展。所說以說「不利有攸往」。不往前進,但也不是說就要往後退,總之,先求穩住現有的局面。
初六.剝牀*以足。蔑*貞凶。
語譯:剝損床腳。所問之事若輕忽則有凶險。
解讀展開
人在矮床上坐臥活動。床腳剝損鬆動,有崩塌的危險。若不正視此事,找出損壞處予以修復,一旦崩塌,在床上的人很可能受到傷害。所以占斷為「蔑貞凶」。
六二.剝牀以辨*。蔑貞凶。
語譯:剝損床架。所問之事若輕忽則有凶險。
解讀展開
「剝牀以辨」對照初爻「剝牀以足」,意思十分明顯。床架較床腳更接近人,如果出現剝損又輕忽不處理,最後很可能會傷到人。所以占斷為「蔑貞凶」。對照足、辨、與人的距離,此「蔑貞凶」當較初六之「蔑貞凶」更需要謹慎處理。
六三.剝之。无咎。
語譯:剝損之。沒有咎難。
解讀展開
「剝之」將「剝」由被動轉成主動,由遭到剝損轉變成企圖剝損,展開剝損。此處雖然沒有明說要剝損的對象是什麼,但該剝則剝,該損則損。如果床有破損之虞,不妨主動將之拆離,不用猶疑,不要擔心責難。所以占斷為「无咎」。
四.剝牀以膚。凶。
語譯:剝損床席。凶險。
解讀展開
「膚」為表皮,床膚就是床面、床席,也是人與床真正接觸的地方。床席被破壞,對於在床上活動的人有直接的威脅,所以占斷為「凶」。
六五.貫魚以宮人寵。无不利。
語譯:宮人貫串出入伺候,備受尊寵。沒有不利之處。
解讀展開
「貫」為貫串,「貫魚」指魚之貫串成列,個個相次,以此比喻人之有次序的串連列隊,成語「魚貫而入」蓋由此而來。「宮人」指處理宮中事務的內官,如宮女、宦官之類。「貫魚以宮人寵」用以形容宮人列隊出入伺候,呵護備至,甚受寵愛。
從文義脈絡來看,此「寵」應該是種特殊的禮遇,而不是平日的生活起居。為什麼有這樣的特殊待遇?從剝掛的處境來推測,應是人身體健康情形受到剝蝕,卧病在床。但是因為具備某種身份,甚得君主疼愛,所以能在宮中得到眾多宮人的伺候。能得到君主的寵愛,是一件好事,無往不利。所以占斷為「无不利」。
上九.碩果不食 。君子得輿,小人剝廬。
語譯:大果實留著不食用。君子得到車輿,平民小人廬屋剝塌。
解讀展開
「碩」為大,大果留在樹上,沒有被打落,當然也沒有被吃掉。剝卦六爻的安排,下面五個陰爻,有如沒有果實的樹幹,最上面的唯一陽爻(上九)正恰似留在樹上的大果實。
「得輿」指受賜或獲贈車輿。古代有以車輿賞賜或饋贈的習慣,例如《詩經》「君子來朝,何錫予之?雖無予之?路車乘馬。」(小雅.采菽);「我送舅氏,曰至渭陽。何以贈之?路車乘黃。」(國風.渭陽)。由〈采菽〉之例可知,「得輿」未必是真的得到一輛車,也可以是得到以禮車或輿轎迎送的榮譽。
「剝廬」指草廬茅舍遭到剝擊乃至崩塌。然而君子何以得輿?小人何以剝盧?「得輿」及「剝廬」又與「碩果不食」有關連?碩果又何以不食?
首先,漂亮又大顆的「碩果」,固然可以用來充飢,但也可以用來進獻祭祀。後者顯然更能發揮碩果的價值。同樣是「碩果不食」,身為貴族的君子,與平民小人相較,應會有不同的觀點。君子生活寬裕,留下碩果可以饋贈、進獻、乃至祭祀祈福;小人生計拮据窘迫,忍住不吃的原因只能有一個:留待呈獻給主人。
「得輿」及「剝廬」可以只是一個比喻。「得輿」用以形容受到賞賜或禮遇,「剝廬」則足以說明生活之困窘。也就是說,留著「碩果」而「不食」,對貴族子弟而言,可用來饋贈或祈福等,藉以廣結善緣。日後必能有所回報而有所得。 對於平民小人而言,忍住「碩果」而「不食」,使得生活更加困窘,就像屋漏偏逢連夜雨,破草屋又遭剝擊而崩塌。
剝卦通解
剝有剝離、剝蝕、損壞、擊打等多重意思,剝卦爻辭中多帶有「剝」字,或暗含「剝」意。剝,最簡單直接的解讀,就是剝損。若從剝損的觀點解讀剝卦,初爻剝損床「足」,二爻剝損床「辨」,四爻剝損床「膚」,其剝損之處,層層進逼,一步步威脅到在矮床上活動坐卧的人。三爻「剝之」顯示,剝損非自然因素,其實是有心而為之。若將此「剝之」融入初、二、四爻,也就是說「剝牀」由「足」而「辨」而「膚」,是因為某人或某物 「剝之」造成。五爻雖然沒有明示「剝」字,但由「宮人寵」可以得到「某人健康剝損而卧床,需要更多的竉愛及照顧」這樣的推想。
人在病中,身體雖然虛弱,但感官往往特別敏銳,而且心思迷亂,疑神疑鬼。此時若矮床有些微異樣或聲響,就懷疑有人或異物在暗中破壞,因而心生焦慮,或失去安全感。《世說新語》記載:東晉時,殷仲堪的父親生病,身體虛弱,聽到床下的螞蟻爬動,以為是兩牛相鬥。 或許可以為初爻至五爻的關係性,做一個例證。
上爻「碩果不食」,若以「剝」為意向,參照「八月剝棗」(詩經.豳風)以剝為擊打,也可理解為「碩果不被打落而留在樹上,不被食用。」的意思。所以「剝」不只可以解釋為「剝損」,也可以解釋為「剝擊」,因遭某人某物擊打而剝落損壞。所以「小人剝盧」之剝,也可以解釋為盧舍遭到擊打而損壞。同樣的,初爻至四爻的「剝」也可解讀為「剝擊」,床上的人感覺到有人或有物暗中擊打破壞床足、床架、床席,因而疑神疑鬼,心生不安。
以此,剝卦之剝,可從無心的,剝損的角度來解讀,但也可以從有心的,剝擊的角度來解讀,自古《易》無定詁,同樣是一「剝」字,宜解讀為有心之剝?還是無心之剝?其實可視占問的性質,留有充分的解釋空間。
考證與討論
古代的床(展開……)
中國古代,自殷、周,歷經漢、魏,乃至隋唐,「牀」並非如今日僅是為睡眠或臥床而專門陳放於臥室的臥具,它可以是議事、讀書、宴飲、休息、乃至睡眠都可使用的坐臥具。古代床的高度較今日為矮,或可稱之為矮床。
古人地上舖席,平時坐、寢於地席之上,古代床雖矮,但與地面相較,仍有相當的高度。人在病時多坐、卧、寢於床,以便照顧、探視。死時也著於床,以便弔唁、入斂等。例如《左傳》記載,楚國國君要找薳子馮為令尹,薳子馮託病不就,在大熱天, 挖出冬天藏在地下的冰塊,做成冰床,穿著皮襖,躺在床上裝病。 《禮記》記載,人死後,身體還在床上時,稱之為屍;若已大斂入棺,則稱之為柩; 曾子病重的時候,也是躺在床上,弟子跪坐 在床下伺候。 從跪坐床下伺候的描述中,可大略體會古代床之高度。
文字注解
*牀:今寫作床,初文作爿,為象形字,後加木為意符。《說文》有牀無床,「牀,安身之坐者。从木爿聲」。段玉裁注:「牀之制略同几而庳於几。可坐。故曰安身之几坐」。古代之床形同矮几,用以盤坐、跪坐、或斜躺。後來演變為專指睡覺用的家俱。
*蔑:讀作滅,輕視。原義為眼睛勞倦歪斜無神,《說文》「蔑,勞目無精也。从𥄕,人勞則蔑然」。引申為細小,輕視。例如蔑視,輕蔑。
*辨:分隔上下之處。《說文》「辨,判也」,判別上下為辨。《周易正義》孔疏:「辨,謂牀身之下,牀足之上,足與床身分辨之處也」。床辨就是床足與床面接榫處,或說置放床板的床架。
